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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教材瑜伽師地論.卷第38網頁筆記

菩薩為他說正法時,當何所說謂諸菩薩正所應求,即是所說。

菩薩為他說正法時,何義故說為此義求,即為此義而為他說。

菩薩為他說正法時,云何而說依二種相應為他說:依隨順說、依清淨說。

  • 云何依隨順說應為他說依十五種相:
    • 應當安住如法威儀而為他說;
    • 令他於法起極珍貴,恭敬聽聞而不輕毀;
    • 為一切說一切法,無間而說;
    • 於正法不生慳吝,不作師拳;
    • 於正法,如其文句次第而標、而釋,如其次第分別其義;
    • 若引攝義利法義,應標、應釋、應廣分別;
    • 應示現所應示現;
    • 應教導所應教導;
    • 應讚勵所應讚勵;
    • 應慶慰所應慶慰;
    • 依現、比、至教道理而說正法;
    • 所宣說順往善趣;
    • 所宣說無亂、易入,而不隱密;
    • 所宣說應四聖諦;
    • 處一切眾說正法時,隨眾所應而為宣說。
  • 云何依清淨說應為他說依五種相:
    • 於己有怨諸有情類,應住慈心;
    • 於行惡行諸有情類,住利益心;
    • 於諸有樂有苦、放逸下劣有情,應當安住利益安樂哀愍之心;
    • 不以嫉纏增上力故,自讚毀他;
    • 以無染心,不希利益恭敬讚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