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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依據:法相宗-成唯識論-識變段-論文共學,廖誠麟居士講,T085G009-013音檔、009-013影檔(YouTube)(阿里云)、010-012文檔(微軟雲)(阿里云)。
主要教材:廖誠麟居士,(FB1)。
主要教材:成唯識論.卷第八,網頁筆記。
三性義:
- 若唯有識,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三性?應知三性亦不離識。所以者何?
- 頌曰:
- 由彼彼遍計,遍計種種物。此遍計所執,自性無所有。
- 依他起自性,分別緣所生。圓成實於彼,常遠離前性。
- 故此與依他,非異、非不異,如無常等性,非不見此、彼。
由彼彼遍計,遍計種種物。此遍計所執,自性無所有。
- 略解初頌:論曰:
- 難陀等解:
- 周遍計度,故名遍計;品類眾多,說為彼彼,謂能遍計虛妄分別。
- 即由彼彼虛妄分別,遍計種種所遍計物,謂所妄執蘊、處、界等,若法、若我自性、差別。
- 此所妄執自性、差別,總名遍計所執自性。如是自性都無所有,理、教推徵不可得故。
- 第二師釋:
- 或初句顯能遍計識,第二句示所遍計境,
- 後半方申遍計所執,若我、若法自性非有,已廣顯彼不可得故。
- 難陀等解:
- 廣能遍計:初能遍計自性云何?
- 安慧等師:有義:
- 標宗:八識及諸心所有漏攝者,皆能遍計。
- 立證:虛妄分別為自性故,皆似所取、能取現故,說阿賴耶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種為所緣故。
- 護法等師:有義:
- 標宗:第六、第七心品執我、法者,是能遍計。
- 立證:
- 唯說意識能遍計故,意及意識名意識故,計度分別能遍計故,執我、法者必是慧故,二執必與無明俱故,
- 不說無明有善性故,癡、無癡等不相應故,不見有執導空智故,執有、達無不俱起故,曾無有執非能熏故。
- 會違:
- 有漏心等不證實故,一切皆名虛妄分別。
- 雖似所取、能取相現,而非一切能遍計攝,勿無漏心亦有執故、如來後得應有執故。
- 經說佛智現身、土等種種影像,如鏡等故;若無緣用應非智等。
- 雖說藏識緣遍計種,而不說唯,故非誠證。
- 總結:由斯理趣,唯於第六、第七心品有能遍計。
- 安慧等師:有義:
- 廣彼彼:識品雖二,而有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等遍計不同,故言彼彼。
- 廣所遍計:次所遍計自性云何?
- 攝大乘說是依他起,遍計心等所緣緣故。
- 圓成實性寧非彼境?真非妄執所緣境故。依展轉說亦所遍計。
- 遍計所執雖是彼境,而非所緣緣,故非所遍計。
依他起自性,分別緣所生。圓成實於彼,常遠離前性。
- 遍計所執相對依他起:遍計所執其相云何?與依他起復有何別?
- 安慧等師:有義:
- 標宗:
- 三界心及心所,由無始來虛妄熏習,雖各體一而似二生:謂見、相分,即能、所取。
- 如是二分,情有、理無,此相說為遍計所執。
- 二所依體實託緣生,此性非無名依他起,虛妄分別緣所生故。
- 引證:云何知然?諸聖教說:虛妄分別是依他起,二取名為遍計所執。
- 標宗:
- 護法等師:有義:
- 標宗:
- 一切心及心所,由熏習力所變二分,從緣生故亦依他起。
- 遍計依斯妄執定實有無、一異、俱不俱等,此二方名遍計所執。
- 引證:
- 諸聖教說:唯量、唯二、唯種種,皆名依他起故。
- 又相等四法、十一識等,論皆說為依他起攝故。
- 破斥:
- 不爾,無漏後得智品二分應名遍計所執。許應聖智不緣彼生,緣彼智品應非道諦;不許應知有漏亦爾。
- 又若二分是遍計所執,應如兔角等非所緣緣,遍計所執體非有故。
- 又應二分不熏成種,後識等生應無二分。
- 又諸習氣是相分攝,豈非有法能作因緣?
- 若緣所生內相、見分非依他起,二所依體,例亦應然,無異因故。
- 結正:由斯理趣,眾緣所生心、心所體及相、見分,有漏、無漏皆依他起,依他眾緣而得起故。
- 標宗:
- 安慧等師:有義:
- 圓成實相對依他起:
- 依他起自性,分別緣所生:
- 頌言分別緣所生者,應知且說染分依他,淨分依他亦圓成故。
- 或諸染淨心、心所法皆名分別,能緣慮故 ,是則一切染、淨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攝。
- 圓成實:
- 二空所顯圓滿、成就、諸法實性,名圓成實,顯此遍、常,體非虛、謬,簡自、共相、虛空、我等;
- 無漏有為離倒、究竟、勝用周遍,亦得此名。
- 然今頌中,說初,非後。
- 圓成實於彼,常遠離前性:
- 此即於彼依他起上,常遠離前遍計所執,二空所顯真如為性。
- 說於彼言:顯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、不離;
- 常遠離言:顯妄所執能、所取性理恒非有;
- 前言:義顯不空依他,性顯二空非圓成實,真如離有、離無性故。
- 依他起自性,分別緣所生:
故此與依他,非異、非不異,如無常等性,非不見此、彼。
- 故此與依他,非異、非不異,如無常等性:
- 由前理故,此圓成實與彼依他起非異、非不異。
- 異應真如非彼實性;不異此性應是無常,彼、此俱應淨、非淨境,則本、後智用應無別。
- 云何二性非異、非一,如彼無常、無我等性?無常等性與行等法,異應彼法非無常等;不異此應非彼共相。
- 由斯喻顯,此圓成實與彼依他非一、非異,法與法性理必應然,勝義、世俗相待有故。
- 非不見此、彼:
- 非不證見此圓成實,而能見彼依他起性。
- 未達遍計所執性空,不如實知依他有故。無分別智證真如已,後得智中方能了達依他起性如幻事等。
- 雖無始來心、心所法,已能緣自相、見分等,而我、法執恒俱行故,不如實知眾緣所引自心、心所虛妄變現,猶如幻事、陽焰、夢境、鏡像、光影、谷響、水月、變化所成,非有似有。
- 依如是義,故有頌言:「非不見真如,而能了諸行,皆如幻事等,雖有而非真」。
三性亦不離識:
- 此中意說:三種自性皆不遠離心、心所法。
- 謂心、心所及所變現,眾緣生故如幻事等,非有似有誑惑愚夫,一切皆名依他起性;
- 愚夫於此橫執我、法有無、一異、俱不俱等,如空華等性、相都無,一切皆名遍計所執;
- 依他起上彼所妄執我、法俱空,此空所顯識等真性名圓成實。
- 是故此三不離心等。
主要教材:廖誠麟居士,(FB1)(FB2)。
主要教材:成唯識論.卷第九,網頁筆記。
三無性義:
- 若有三性,如何世尊說一切法皆無自性?
- 頌曰:
- 即依此三性,立彼三無性,故佛密意說,一切法無性。
- 初即相無性,次無自然性,後由遠離前,所執我、法性。
- 此諸法勝義,亦即是真如,常如其性故,即唯識實性。
即依此三性,立彼三無性,故佛密意說,一切法無性。
- 總答:論曰:
- 即依此三性,立彼三無性:即依此前所說三性,立彼後說三種無性,謂即相、生、勝義無性。
- 故佛密意說,一切法無性: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,非性全無。
- 說密意言顯非了義,謂後二性雖體非無,而有愚夫於彼增益妄執實有我、法自性,此即名為遍計所執。
- 為除此執,故佛世尊於有及無總說無性。
初即相無性,次無自然性,後由遠離前,所執我、法性。
- 三性即顯三無性:云何依此而立彼三?
- 相無性:謂依此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,由此體、相畢竟非有,如空華故;
- 生無性:依次依他立生無性,此如幻事託眾緣生,無如妄執自然性故,假說無性,非性全無;
- 勝義無性:
- 依後圓成實立勝義無性,謂即勝義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、法性故,假說無性,非性全無,如太虛空雖遍眾色而是眾色無性所顯。
- 雖依他起非勝義故,亦得說為勝義無性,而濫第二故此不說。
此諸法勝義,亦即是真如,常如其性故,即唯識實性。
- 此諸法勝義:謂此性即是諸法勝義,是一切法勝義諦故。然勝義諦略有四種:
- 一、世間勝義,謂蘊、處、界等;
- 二、道理勝義,謂苦等四諦;
- 三、證得勝義,謂二空真如;
- 四、勝義勝義,謂一真法界。
- 此中勝義依最後說,是最勝道所行義故,為簡前三故作是說。
- 亦即是真如,常如其性故: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,真謂真實顯非虛妄,如謂如常表無變易,
- 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,即是湛然不虛妄義。
- 亦言顯此復有多名,謂名法界及實際等,如餘論中隨義廣釋。
- 即唯識實性:此性即是唯識實性,
- 謂唯識性略有二種:一者、虛妄,謂遍計所執;二者、真實,謂圓成實性,為簡虛妄說實性言。
- 復有二性:一者、世俗,謂依他起;二者、勝義,謂圓成實,為簡世俗故說實性。
三無性非性全無:三頌總顯諸契經中說無性言非極了義,諸有智者不應依之總撥諸法都無自性。